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铜山区2018-6、2018-8号地块周边道路及相关公共区域修复方案》(变更)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铜山区2018-6、2018-8号地块周边道路及相关公共区域位于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占地面积46805.39m2(约70.21亩),该地块后续作为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完成情况
地块现已完成修复方案编制。地块修复目标污染物为土壤砷、汞、铊、铅、苯、1,2,3-三氯丙烷、2,6-二硝基甲苯、萘、菲、咔唑、苯并[a]蔥、苯并[b]荧蔥、苯并[k]荧蔥、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蔥、1,2-二氯乙烷和石油烃(C10-C40)需要进行修复。地块浅层土壤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深层土壤和地下水采用原位阻隔+源削减的风险管控模式。
三、变更情况
1、按照现有情况,地块西北侧和东北侧均为规划为道路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原超标污染物浓度不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变更方案中原西北侧修复区域A12和东北侧修复区域A2不需要进行修复。
2、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原方案中A13、B3、A19、A9、A18等修复区域。
3、修改原修复技术方案中TRD水泥连续墙行进路线。
上一条:关于徐州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主体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调试公示
下一条:关于《铜山区2018-6、2018-8号地块周边道路及相关公共区域E区和F区补充修复方案》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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